宮廟管理師 × 臺灣道法總會教育委員會
結合宮廟場域與專業培訓,推動核心職能課程及在地人才培育。
預設以 A4 兩頁列印;課程詳細說明只顯示於網頁。可再勾選省略段落,畫面仍保留完整內容。
甲方為有意合作開課之宮廟;乙方為社團法人臺灣道法總會,由教育委員會承辦「宮廟管理師」課程合作事宜。
乙方|社團法人臺灣道法總會承辦單位:教育委員會合作課程/品牌:宮廟管理師
陳瑞宏 總會長
甲方有意與乙方合作辦理宮廟管理師核心職能系列課程,結合甲方在地需求、學員招募及場域資源,與乙方課程規劃、師資協調及教學安排,共同培育宮廟治理、文化傳承與社會服務所需人才。
雙方同意先行洽談下列合作內容;具體開班方式與執行條件,於開課前共同確認。
以每班 10 人作為初步規劃參考;是否開班、實際人數與時數,依雙方確認之課程方案辦理。人數及場地填寫為目前估計,非保證。
本書用於表達合作開課意願及作為後續洽談依據。簽署後由雙方聯絡窗口協調課程方案;本書不作為繳費通知、保證開班、錄取通知或證書核發承諾,亦不直接確定採購、費用支付、排他合作及最低招生數量等義務。
正式執行事項由雙方另以書面確認,或另行簽訂合作開課協議。任一方如暫無法推動,應及早通知對方,協調調整或停止籌備。
請由雙方有權代表簽署;乙方代表人固定為陳瑞宏總會長,簽章由乙方辦理。紙本簽署後由雙方各留存一份。
宮廟名稱:________________
簽署日期:民國 年 月 日
承辦:教育委員會(宮廟管理師)
供多間宮廟共同表達開班意願使用。各列為各宮廟之意願紀錄,不代替該宮廟與乙方之正式合作確認。請各宮廟代表自行確認填寫內容,列印後簽章。
本名冊限合作開課洽談與人數估計使用,請勿公開未經同意的個人聯絡資料。